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全 称:华南理工大学
国标代码:10561
学校属性: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高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主管部门: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
学习形式:全日制 网 址:http://www.scut.edu.cn
校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五山校区)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大学城校区)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华南理工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及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本校当年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二、录取规定
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 加试要求: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酌情确定录取专业。
4.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日语专业招收语种不限。
5.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不含国防生)。
6. 录取细则:
(1)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平行志愿省份原则上按1:(1~1.05)投档,普通类考生出档后,服从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者不退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2)加分政策的处理办法:承认各省级考试院认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志愿时原则上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准。我校在录取时对获得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资格以及各类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
(3)分数与学校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省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我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剩余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配到生源充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4)分数与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安排获得我校自主选拔测试资格但未获得自主选拔入围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后需在招办网页下载相关表格并确认寄回);其次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的成绩排序方法,当排序仍然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或者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当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5)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凡报考我校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除外),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的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要求选测科目两个A以上,必测科目4个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7.创新班:我校共开设八个大类的创新班,其中经济学类、自动化两个创新班为本硕连读班,机械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类、化学类、工程力学和数学与应用数学六个创新班为本硕、本博连读班。学习过程中,将定期根据学生的学业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8. 外向型人才实验班:我校开设旅游管理(外向型人才实验班)、公共管理类(外向型人才实验班)、新闻传播学类(外向型人才实验班)和工商管理(外向型人才实验班),学生第一、二年在我校学习,培养计划参照合作高校对应专业前二年的课程模块,与主要合作高校共同制定。部分通识教育课程与核心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教材以原版为主。在达到国外合作高校有关绩点、学分、托福或雅思等语言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国外合作高校申请材料审核者第三、四年到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生在完成双方学校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后,可获得我校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及国外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对于因不能满足合作高校选拔要求或其它各种原因而退出项目的学生,可转入相关专业普通班学习。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9.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考试院相关文件,原则上从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市),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10.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考试院相关文件,原则上考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1.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
12.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时以港澳生身份报考联考,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国防生、外语类保送生、自主选拔(含农村地区“筑梦计划”)、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生、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员和港澳台学生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阅。
四、收费标准
1.学费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6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16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60元/生·学年(其中外向型人才实验班1-2年级按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收取;3-4年级按合作高校学费标准收取);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普通学生宿舍: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二级学生公寓:75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一级学生公寓:750—10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13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1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1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五、激励与保障
我校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中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捐赠助学金等。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招生工作办公室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2. 电子邮箱:j2zb@scut.edu.cn
3. 招生电话:020-87110737
4. 传 真:020-87111502
5. 招生咨询专线(2014年6月-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1216室
7. 邮政编码:510640
七、监督与投诉
我校招生全程由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监督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信访电话:020-87110195
八、其他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华南理工大学部分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学类(本科类)
经济学
培养目标:培养经济学理论基础扎实、知识宽厚、综合素质高,具备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经济数学运用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经济活动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专业特色:其 一,通过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经济分析工具系列等课程的教学以及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系统、严格和规范的训练,培养综合能力强的经济管理人 才;其二,侧重经济学理论的学习,培养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能胜任经济学各个分支学科的研究生学习的人才;其三,充分吸收了国内外著名大学经 济学系的课程设置思想,主要课程采用国际上最新的权威原版教材,以缩短了解和吸收国外最新经济学理论和知识的距离。
主要课程: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博弈论、产业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国际贸易原理、金融学原理、国际金融、财务管理等。
毕业去向:可胜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部门、政府部门和各类型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也可在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继续研究生的学习。
法学类(本科类)
法学
培养能系统掌握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能够运用法学理论知识来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较好语言表达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法 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除了以上 十四门核心课程外,法学院加大对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方面的培养力度,使法学专业学生在该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
毕业去向:可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安机关、海关、税务、工商、政府法制部门以及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外企、教学科研等单位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
运动训练(本科类)
运动训练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具备良好的运动训练专业素养和技能,能胜任运动训练、竞赛组织与裁判、体育管理、中小学体育教学及体育产业等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应用型体育人才。
本专业依托重点大学的资源和优势,结合学校特点,突出专项和强化副项,以广泛普及的三小球和深受社会欢迎的运动项目的训练理论和实践为重点,提倡跨专业、跨学科、跨校选修,鼓励双专业、双学位学习,着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使毕业生成为具有较强社会竞争力的体育人才。
主要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心理学、教育学、运动训练学、体育管理学、专项教学理论与实践、副项教学理论与实践。
2010年,学校与台湾师范大学签署了交换培养协议,每学期推荐2名以上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互换培养。
英语(本科类)
英语(科技英语)
培养具有较强英语交际能力,科技英语应用能力,英语国家文化知识,以及广泛的理工、经贸、人文、法学等多学科交叉知识,并通晓计算机的高级复合型和应用型英语人才。学生毕业时应精通英语,掌握科技、经贸和法学等相关知识,既具备用英语进行商务谈判和科技翻译、处理金融业务的本领,又具有计算机运用的能力。在全面提高学生英语语言综合能力的基础上,既突出语言实用技能的培养,又注重理工学科课程的渗透。
主要课程:基础英语、英语听力、英语阅读、英语口语、高级英语、英语写作与修辞、翻译理论与技巧、口译、英语视听说、英美文学选读、科技英语翻译、商务英语语言学导论、日语、德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统计学、经济学、电路与电子技术、机械学原理等和工科类专业的基础课程。
毕业去向:可到国家机关、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著名跨国公司、三资企业、外经贸及涉外企业、高等院校、图书馆、科技信息研究机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金融机构、新闻传播(含广播电视)及出版机构、旅游公司、对外联络及文化交流机构等相关单位工作,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或本校其他专业的附修和复合型双学位或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