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肥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1059
学校名称:合肥学院
层 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校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邮编: 230601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我校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非英语、德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各本科专业(除艺术类专业外),原则上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并需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必须达到“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口试成绩达到“良好”或等级为“4”或以上(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交通工程、软件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金融学等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 90 分。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考生所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整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
4、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具体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原则):学校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注意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院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分档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
二、中外合作培养专业
2014年我校在安徽省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院校报考代码仍然单列。
1、经国家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德高校合作培养专业。
(1)物流管理专业。该专业有50%左右的专业课程由德国专家教授授课,中德合作物流管理本科专业(3.5+0.5)培养模式,学制四学年,其中第六学期在德国合作学校进行专业学习(根据学习的要求学习时间也可适当延长)。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该专业的优秀毕业生经我校推荐并通过德国高校审核可进入德国高校攻读硕士学位。(详情请参见我校招生简章)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1)、工业设计(3+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合肥学院和德国高校合作培养协议,采用中德合作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合肥学院,后一年在德国),前三年在合肥学院完成德语及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学习,其中主要专业课由德国教授主讲,学生在此学习期间须通过德福语言考试,经德方考核合格后,后一年在德国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2、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德国、韩国高校合作培养的专业。
⑴与德国高校合作培养的专业为,①(2+3)本科培养模式,前两年在国内完成学业,经德方考核合格后,后三年在德国完成学业;报考的考生,中小学学制必须为12年学制(指从小学到高中所受教育为12年,不含留级、补习);②(3+1)本科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国内完成学业,学生在此学习期间须通过德福语言考试,经德方考核合格后,后一年在德国完成学业。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⑵与韩国高校合作培养的本科专业为(2+2)培养模式,前两年在国内完成学业,经韩方考核合格后,后二年在韩国高校完成学业,学生按规定修完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全部中外合作培养专业学生在国外合作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国外合作培养学校标准,由合作培养学校收取。如不能通过外方合作院校考核的学生按《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执行,则应留级或留转到非对外合作培养的相应专业下一年级学习。(详情请参见我校招生简章)
⑶与韩国高校合作培养的专业(1.5+1.5)培养模式,前一年半在国内完成学业,后一年半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可到韩国合作院校完成学业,学生按规定修完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专科毕业证书。如未达到出国学习的条件,可在国内继续完成学业。毕业时只发我校毕业证书。国内学习期间(专科)学费均为9000元/学年,在国外合作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国外合作培养学校标准,由合作培养学校收取。(详情请参见我校招生简章)
3、中外合作培养(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5分,口试成绩达到“良好”或等级为“4”或以上(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录取在中外合作培养专业新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非中外合作培养专业。
三、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其它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美术类考生,按《合肥学院2014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按我校《合肥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设立了入学奖(本科),同时,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
4、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招生范围: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东。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51-62158118 传真: 0551-62159118
网址: 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学(本科类)
经济学专业(本科)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掌握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以及相关专业知识。①经济学方向:了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学发展动态,具有运用数理分析方法和现代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等工作。②房地产经济方向:熟悉建筑学理论以及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房地产发展动态,具有运用数理分析方法和现代手段进行经济分析,能独立从事房地产投资分析、营销策划、项目管理,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行业管理、政策调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营销策划、投资分析,在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价格评估、咨询服务等工作。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学说史、发展经济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资本论选读、经济法、区域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投资学、房地产评估学、建筑材料概论、工程概预算、物业管理等。
经济学专业(经济工程方向)(本科,与德国合作培养)
学制:(3+1) 授予学位:国内经济学学士 德国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利用合肥学院和德国希尔德斯海姆-赫尔兹明登-哥廷根应用科学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融合东西方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注重发挥中、德两国大学的特色和优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国、内外企业从事技术、经营管理工作,特别是复合领域的工作(生产管理,控制,咨询,财务,物流等),并具有较强的实践和组织能力,熟悉本行业发展动向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本专业采取“以学生需求为中心”的模块化教学。模块化经济工程专业根据学分制,实行模块化教学。分为语言、经济模块。本专业最后两年的模块是根据学生的兴趣需要设置,力求培养社会实用型人才。
实施方案:本专业前三学年在合肥学院,需完成基础德语及相关专业基础课程、大部分专业课程的学习;其中专业课程主要由德国教师来合肥学院讲授。第四学年在德国希尔德斯海姆、霍尔斯明登、哥廷根应用科学大学等学习,并在德国做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需完成相关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
主要课程:德语、高等数学、企业经济学原理、会计与结算、采购与物流、技术力学、能源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成本与收益计算、项目管理、经济法、税法、市场营销、投资计算与金融经济学、质量与环境管理、能源技术、电子数据处理、建筑设备工程、城市区域规划、垃圾处理经济学等。
学前教育(本科类)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师范)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了解儿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潜能开发的专业能力,能胜任学前教育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优秀学生可以申请到德国和韩国的高等院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申请赴新加坡工作。
主要课程: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幼儿游戏理论、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幼儿舞蹈、琴法、声乐、儿童美术创作、手工、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学前比较教育学等。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 )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适应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系统汉语言文学知识和理论素养,知识面宽、实际工作能力强、社会适应面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以及新闻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具备很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良好的公共关系能力和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熟悉现代办公设备,并具有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文字处理、信息检索、加工和传播等技能。本专业在大三后将按汉语言文学和文秘与行政管理两个模块进行教学。毕业生能够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文秘、宣传、管理以及文化教育、新闻传媒等方面的实际工作。优秀毕业生可以申请到韩国高等院校攻读硕士学位。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写作、文学概论、美学原理、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中国文学批评史、汉语通论、汉字学、文艺心理学、西方文论、中国古典文献学、新时期文学专题研究、现代文学专题研究、先秦两汉散文研究、唐宋文学专题研究、秘书理论与实务、秘书写作、行政管理学、管理心理学、公共关系学、企业文化论、文书与档案、英语应用文写作、网业设计与动画制作、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