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地址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是2001年由云南大学申办并获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分别是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和昆明杨林校区, 2014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新生入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其余专业2014级新生入驻昆明杨林校区,学生一、二、三年级在昆明杨林校区就读,四年级回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就读。
二、学科及办学类型、层次
学院今年招收的36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法、教育、文、理、工、管、艺术八大学科门类。招生人数及专业以各省招办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办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国标码为:13326;办学层次为本科。
三、录取规则
(一)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第三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分数专业志愿优先。
(二)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份无全省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招生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理工科八个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总分相同的考生,数学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六)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我院认可各省专业考试的成绩,按照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当地本科录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七)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有能力按年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四、收费标准
执行云南省发改委、教育厅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一学年一次交清费用后才能注册。
2013年标准如下:
(一)学费:10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1.学生公寓:4人间:1200元/生·学年;
6人间:800元/生·学年。
2.普通宿舍:300元/生·学年。
注:杨林校区只有4人间学生公寓。
2014年收费标准以云南省发改委正式批文为准。
五、毕业证书及学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4316805(招就处)、64315177(党政办)、64315261(教务处)
录取期间(2014年7月5日-8月20日)联系电话:(0871)66320270——66320294(共25部电话)
传真:0871-64315176、64316805
网址:http://dcxy.ynu.edu.cn 或 http://www.ynudcc.edu.cn
招生官方微博:@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就处
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
邮编:650228
杨林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基地文轩路
邮编:651701
注: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本院愿承担相关责任。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站在时代前列,具有强烈民族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经济学基础理论功底深厚,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了解中国国情,具有国际视野,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应用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经济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主干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货币金融学、会计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经济学、高等数学、国际贸易学、管理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课程、社会实践、科研和论文写作。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能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学教学研究和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兼招文理科考生。
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能,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的基本情况,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及运用法学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学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史、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民族法学、计算机及网络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阳光司法庭审进校园、司法实训教学模拟系统运用、司法考试系统运用、案例分析系统运用、法律文书写作系统运用、法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法学课程实践、法律部门实习、开设《审判实务》课程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业相关法律部门从事法律工作,也可在教学、研究等部门工作。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兼招文理科考生。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掌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能在社会体育活动中从事健身咨询、技术指导、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到社会体育活动相关运动技术与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社会体育活动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掌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所需的体育学、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体育健身运动项目的技术及训练方法,具有从事社会体育活动的咨询、技术指导、组织管理、健身指导、社会调查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体育学、公共管理。
核心课程:教育学、体育经济学、社会体育概论、体育统计学、体育社会学、体育管理学、社会体育指导员理论与方法、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体操、游泳、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健美操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实践)、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学术活动,体质测量与评价、体育康复等实验系列。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到与我国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匹配的各种社会体育组织或机构工作,如城市和社区的各级社会体育活动中心、体育俱乐部,有一定规模的国家党政机关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体育管理部门,社会体育产业及商业性体育场所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兼招文理科考生。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文学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语言文字实践工作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毕业生应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阅读古典文献和检索文献、查询资料的基本方法;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写作能力,熟练的文秘职业能力,不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核心课程: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比较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论、马列文论与西方文论、美学、写作、秘书学及实务、公共关系学、影视艺术、计算机及网络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实习、写作技能训练、公共关系实务训练、汉语言文学及相关文化现象研讨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文化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新闻出版部门、广播电台、电视台、多类网站、旅游部门、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语言学、新闻、编辑、教育、文秘、公关及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限招文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