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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2014-5-23 21:45:44

2014年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学校代码:51787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成人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毕业证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北街6号  邮编030012

二、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三、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提档比例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

3、我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按高考成绩投档到我校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根据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专业根据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并确定专业,实施科目改革的依据选考科目。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7、我院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四、专业设置:学院目前设有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助理、书记官、行政执行、民事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保险实务等专业。

五、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公寓费。其标准为学费4000 元/年。公寓费400元/年。

六、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成绩合格,颁发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七、联系方式 :0351---7620355     7620380    7620358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2014年5月19 日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保险实务(专科类)

主修课程有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保险会计、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营销、风险保险、证券投资、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等。

培养学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知识和保险实务基本技能,从事保险管理和保险实务操作的高级管理人才。核心能力:保险管理及实务操作技能。面向保险机构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类)

主修课程有管理学、市场营销、商品学、统计学、管理经济学、企业会计、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

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创业策划、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要求学生掌握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经济组织管理的惯例与规则;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素养和卓越的学习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工商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较丰富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外语,能用外语开展工作。学生毕业后可到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及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各类型企业工作,也可到财政、金融、保险、统计、审计部门任职,还可到国内的咨询公司、投资公司、房地产公司及三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以及创业、置业的策划和开发区、创业园区的管理工作。

司法助理(专科类)

主修课程有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刑法、商法概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法、房地产法、司法口才、律师实务等。

培养学生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和应用技能,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助理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核心能力:法律应用技能。

专业方向: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面向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助理岗位。

法律文秘(专科类)

主修课程有秘书学、秘书实务、秘书写作、办公自动化、文书工作与档案管理、会计管理、秘书实训、计算机速录、法律语言学等

培养学生掌握文秘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事法律文秘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核心能力:法律文秘操作技能。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部门的文秘及相关岗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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