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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2014-5-26 14:32:27

2014年西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大学

二、校    址: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2003]16号文件执行。

十、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实施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实时模拟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3、专业安排方法:

(1)我校按照“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2)对于投档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已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 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录取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的考生。

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将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折算为百分比后,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分数?专业课总分?100?60%+文化课分数?文化课总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一、预留计划使用: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的调剂。

十二、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学费11000元/年,公安类专业、外语类专业学费45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高职专业学费5500元/年。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8805   传真:029-85385730

E-mail: xfdzjc@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nwupl.edu.cn


西北政法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哲学(本科类)

哲学是研究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问,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她所做的是治国平天下的大文章,教给人们的是修身齐家的大智慧。其自然价值目标在于为天地立心,追求天人一体的和谐发展。其人文价值目标在于为生民立命,始终把对于人的关怀视作高尚情志。她以神圣的历史责任感为往圣继绝学,彰显和充弘历史文化遗产。用美好的理性分析为万世开太平,智慧地前瞻人类文明的美好蓝图。她包容博大而精深的思想,睿智而精湛的智慧。

本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党政机关、科研院校、新闻宣传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的高级综合性人才,并重点为硕士、博士教育培养储备人才。

本专业主要开设哲学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现代西方哲学、科学技术哲学、宗教学、伦理学、美学、逻辑学、心理学、中外哲学原著导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导读、管理哲学、文化哲学、法哲学、法律认识论、现代思维方式、科学方法论、现代法学中的哲学问题研究、价值哲学、法律价值论、政治哲学、经济哲学、法律文化等课程,同时辅修一定门数的法学核心课程。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哲学学士学位。

经济学(本科类)

经济学是研究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及其应用的科学。我院现设的经济学专业体现法商结合的特色,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金融、保险方面基本知识的教学和业务技能的训练。

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门外语,具有法律、管理等相关知识,以及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可以在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保险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调查和预测、金融保险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主要开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金融、保险学、证券学、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以及经济法、金融法等一定门数的相关法学课程。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本科类)

本专业培养具有金融基本理论和业务技能,掌握金融、证券和保险等相关法律的主要内容,熟练应用外语和计算机工具,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业务、保险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国际金融管理、国际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数学、微机应用基础及信息系统、财务管理、投资学原理、金融法、证券法、保险法、合同法、民法学等课程。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法学(本科类)

法学是研究法、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掌握宪政、民商、经济、刑事和国际法等法律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能够从事立法、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政府法制、司法行政和律师等实际工作以及法学研究、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思想品德与修养、外语、体育、大学语文、形式逻辑等公共基础课。

本专业核心课程有:法学引论、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本专业设民商法、刑事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五个方向。

民商法方向主要课程有: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期货交易法、海商法、破产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仲裁法、外国民商法、民商案例分析、法庭论辩学等。

刑事法方向主要课程有: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刑事侦查学、法医学、司法鉴定学、监狱学、司法精神病学、证据学、外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刑事案例分析与实务、法庭论辩学等。

经济法方向主要课程有:经济法学原理、企业法学、合同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金融法、财税法、公平交易法、房地产法、破产法等。

行政法方向主要课程有:行政管理学、外国行政法学、中国行政法制史、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社会保障法、国有资产法、行政监察法、政治学、比较宪法、港澳基本法、行政审判实务、经济行政法、警察法等。

国际法方向主要课程有: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法、海商法、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法成案研究、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技术转让、国际工程承包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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