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吉林化工学院是由国务院授权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等学士学位授予权。符合《吉林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专科专业: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航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民航特种车辆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航空油料管理和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外语等特殊专业限定语种外,其他专业一律不限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专业安排采取“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
4.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相近、择优录取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学校目前没有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6.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从事足球项目的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命题考试,成绩合格后,学校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项测试成绩×6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学校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项测试成绩×6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项测试成绩×6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ic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联系电话:0432—63083056 0432—63086679
联系人:孙树文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化工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金融工程(本科类)
1、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系统掌握经济、管理、法律和金融财务等方面知识,能够使用新的金融工具和交易手段,创造性地提出金融问题的解决方案,开展金融风险管理、投资与现金管理、公司理财以及金融产品定价研究的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
2、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金融经济学、金融工程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公司金融、金融衍生工具、商业银行业务管理等。
3、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国有、外资、民营及股份制性质的各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投资公司、贸易公司等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从事金融管理、教学及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英语(本科类)
1、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英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外交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突出口语及实用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第二外国语的实际应用能力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精读、英美散文、英美文学、泛读、交际英语、听力、语法、写作、口译、笔译、词汇学、语言学、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市场营销、旅游英语、英语教学法、科技英语等。
3、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外事、经济、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领域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类)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训练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模型,实变函数,泛函分析,C语言,数据结构,计算方法,离散数学,运筹学,操作系统,数据库,数学实验,抽样调查,多元统计与回归分析,计量经济学,微观经济学。
3、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科技,教育,经济,金融等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或能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类)
1、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方面的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从事机械产品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的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主要课程: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机械工程材料、制造技术基础、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设计等。
3、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计算机应用、软件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研究单位、高等院校从事工程技术、科学研究、教学及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