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中医药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57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邮政编码:510006
校区1:三元里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2号;邮政编码:51040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本科(含七年制)录取为第一批次,专科(高职)录取为第三批A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我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中医药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州中医药大学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先按 "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如有高考成绩排名,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如无高考成绩排名,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考成绩的排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对高考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本科层次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专科层次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我校体育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由于专业的特殊要求,患有色盲、色弱、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医药类相关专业。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均按广东省、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标准收费(具体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广州市物价部门最新核定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的奖(助)学金项目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综合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实习生奖学金、邓铁涛奖学金、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仲明助学金、慈济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何恩惠助学金、周密助学金、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助学金、易方达助学金、拾金子助学金、新侨伟助学金、中一助学金、新疆少数民族助学金等30多项。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39358788
传真:020-39359128
电子邮箱:jwjcc@gzucm.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8450
传真:020-39358545
电子邮箱:zsb@gzucm.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ucm.edu.cn
招生网址:http://xsc.gzhtcm.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托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医药贸易) 四年制
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掌握国际经济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熟悉国际贸易规则与法律,掌握医药商品知识,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贸易人才。毕业生适合在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跨国公司、各类医药企业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进出口和国内贸易、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和市场营销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原理、宏微观经济学、药品商品学、会计学原理与商业会计、市场营销学、经济法与国际商法、卫生法学、药事管理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财政与税收、电子商务等
广东省考生选考科目:化学、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加试英语口语)(文理兼招)
体育教育(本科类)
体育教育专业(保健体育与健康教育方向) 四年制
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充分结合体育科学和我国传统医学的长处,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教育心理学科、体育生物学科、体育社会学科、体育技术学科的基础理论以及医学健康知识和保健方法。就业方向:体育教师、学校医务监督、健康教育教师、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等。
主要专业课程:针灸学、推拿学、中医基础、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健康教育、教育学、学校体育学、运动心理学、体育测量与评价、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等
广东省考生选考科目:体育术科
英语(本科类)
英语专业(医药方向) 四年制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依托学校中医药学科教育资源和人才培养的优势,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本功和宽广的知识面、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综合素质的的复合型高级英语人才。本专业的学生通过四年的学习,应该具有熟练的听、说、读、写、译等英语语言技能以及较强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熟悉主要英语国家的社会文化、具备一定医药专业知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本专业及相关专业从事翻译、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语音、语法、听力、口语、精读、泛读、写作、高级写作、高级英语、笔译、口译、医学英语阅读、医药翻译技巧、语言学导论、英美文学、英语国家概况、医学英语词汇、中医英语、论文写作、外事英语、企业管理概论、中医药学概论、西医学概论等。
广东省考生选考科目:化学、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加试英语口语(文理兼招)
应用心理学(本科类)
应用心理学专业 四年制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竞争的加剧,心理健康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病率日渐增加,社会对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的需求日渐突出,心理医生已成为21世纪最受欢迎和最有前途的职业之一。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各类学校、医院、监狱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心理矫治、管理咨询等相关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心理学、医学、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心理治疗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内科学、诊断学、中医学、中医方药学、社会医学、中医心理学、文化心理学等
广东省考生选考科目:化学、物理(招收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