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3300。
第六条 办学性质: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
备案,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第七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原时代大街1号)。
第十一条 咨询电话: 0451-56890198 0451-56890199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需要和生源情况,面向全国制定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的招生专业、人数,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和成栋学院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五条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数分配专业。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时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招生办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政策,专业安排以考生的实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不限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及本章程有关规定,对思想品德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报考我院并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后,我院即发给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要求参加各省招生办统一组织的编导类和主持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摄影专业,我校承认全国各本科院校组织的摄影校考测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属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各省招生办组织的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章 学费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我院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考生可以在学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持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由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自公布后实施。如果有与国家或各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政策不符,以国家或各省政策为准。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金融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能在金融、财经?等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有关部门从事经?济、管理、法律等各类实际工作及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富有时代特征和创新精神的应用性技能型创新人才。 主干学科:经?济学、金融学 主要课程: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中央银行概论、国际金融学、国际结算、证券投资学、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银行业务等。 学 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毕业合格标准:毕业生应达到学院对本科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答辩合格,方准毕业。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就业领域及可从事工作:毕业生适应于各类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经?济管理部门、咨询部门从事金融业务、资产评估、证券代理、国内外金融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系统掌握国际经?济贸易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研究国际贸易现代理论和政策分析方法,分析当代国际贸易的重大问题、主要农产品国际市场和发展趋势,研究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状况、发展趋势及对策。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等工作,能熟练运用英语从事经?贸业务的应用性技能型创新人才。 主干学科:经?济学、国际贸易 主干课程:国际贸易原?理、市场营销学、商务谈判、电子商务、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商法、西方经?济学、世贸组织规则等。 学 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毕业合格标准: 毕业生应达到学院对本科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答辩合格,方准毕业。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就业领域及可从事工作:毕业生适应于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内外资企业、政府机构、咨询部门从事国际贸易理论研究、进出口业务操作、商务谈判、国内外国际贸易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国际贸易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等工作。
英语(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具有强烈的爱国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语言的实际应用能力,知识面宽,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实践型英语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 主干课程:精读、泛读、语法、口译、笔译、写作、听力、语音、口语、第二外语、英国文学史及选读、美国文学史及选读、英语国家概况、语言学概论、剑桥商务英语(初中级)、经?贸翻译、外贸函电、英语词汇学、英语文体学、英美小说研究、教育学、心理学、英语诗歌选读等。 学 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毕业合格标准:毕业生应达到学院对本科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答辩合格,方准毕业。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就业领域及可从事工作:本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外资企业、高级商务酒店、教育机构、旅游机构、外事机构等行业从事翻?译、外事助理、外事秘书、外贸商务、教师、导游等工作。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知识与素质,能够掌握电工、电子、信息、控制与计算机应用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创新精神与工程实践能力,能承担电力系统及其相关专业领域工程设计、系统运行、技术开发和经?济管理的高级应用性技能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 主干学科: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干课程:电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机与传动、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系统稳态分析,电力系统暂态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发电厂与变电所电气部分、高电压技术、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电力电子技术、自动控制理论、微机原?理及应用、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计算机控制系统。 学 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毕业合格标准:毕业生应达到学院对本科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答辩合格,方准毕业。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 就业领域及可从事工作:本专业毕业生可到供电系统、电力生产、电能检测、电力智能控制、大型企业变电所或电气控制等部门从事电力系统的科技开发、技术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