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一所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院办学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区长安镇仰山路2号。学院的国家代码为13294,浙江省代码为0119。
第四条 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独立招生资格。2014年招生设有31个本科专业。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14年学院面向全国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院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七个专业在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英语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要求90分(含)以上;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要求50分(含)以上。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在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录取线时,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录取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
第八条 所有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请考生不要填报。
第九条 招生录取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第十三条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浙江省平行志愿录取我院的2014级新生设立奖学金:普通本科高考成绩位居我院当年录取的文、理科各前5名的新生,一次性给予新生入学奖励2000元。
第十四条 浙江省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当年6月6日,下同)见义勇为和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
(4) 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奖获证者,按《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执行,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的考生。
第十五条 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成绩。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
第十六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即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专业学费21600元/生·学年;税收学、英语、电子商务专业学费196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9000元/生·学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报考东方学院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第十八条 学院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近10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学生每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6000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在浙江财经大学校园网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网上同时公布,网址:http://www.zufe.edu.cn、招生主页http://zs.zufe.edu.cn或http://www.zufedfc.edu.cn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0571—87557480。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0573-87571501。
招生联系地址: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编:310018。
招生信箱:cyzsb@zufe.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学(本科类)
本专业主要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培养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管理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是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现状和学术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相应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有:微观经济学(初、中级)、宏观经济学(初、中级)、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外国经济学说史、博弈论、企业理论、新制度经济学、专业英语(经济)、浙江经济专题、发展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会计学、管理学、统计学、法律基础与经济法等。
本专业文理科学生兼招。
法学(本科类)
法学专业主要为国家司法审判机关、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律师事务所和其他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培养法律工作者。本专业以法学教育为核心,结合经济学、管理学的优势,具有财经院校法学专业的鲜明特点。通过本专业学习,学生将形成系统的法学知识,熟悉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掌握处理各类经济与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实际技能,成为法律与经济相结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法学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税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金融法、会计法、证券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WTO法律制度等。
本专业学位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文理科学生兼招。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是在保留原专业丰厚文化底蕴,扎实的汉语语言与写作功底的基础上,依托我校雄厚的财经基础,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及市场需求的复合型实用型人才。毕业生可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公文写作、文秘、宣传、策划与行政管理等工作;也可在报社、出版部门及其他文化宣传管理部门从事编辑、宣传等工作;也可以从事财经评论等相关工作。
本专业的突出特点是:贴近市场需求,就业面广;学生既有丰厚的文化与文学素养,知识面广,又能熟悉财经、管理知识;具备良好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综合能力强。
本专业拥有实力过硬的师资队伍,现有硕士点一个,教授7人,副教授11人,博士9人,在读博士5人。
本专业主要课程:大学英语、英语口语、商务英语、计算机基础、数据库应用基础、写作、中国文化史、中西文化比较、管理学、基础会计、经济学原理、现代传播学、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现代文学、当代文学、古代文学、文学概论、外国文学、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本专业招收文科学生。
应用统计学(本科类)
专业特色:培养适应信息化社会需要,掌握统计学理论和数量分析方法,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在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调查、统计信息管理、数量分析和统计决策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随着统计学理论方法在投资决策领域的广泛使用和社会对金融统计分析人才的大量需求,本专业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金融统计分析能力和风险投资管理技能。
培养方向:培养适应信息化社会需要,掌握统计学理论和经济数量分析方法,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在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调查、统计信息管理、数量分析和统计决策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专业培养要求学生具有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推断的基本能力,具备利用统计学理论分析、解决社会经济领域实际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决策的能力,熟练使用各种统计软件包并具有较强的统计计算能力。随着统计学理论方法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社会对金融统计分析人才的大量需求,本专业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金融统计分析能力和风险投资管理技能。
主要专业课程:概率论、数理统计、统计学、货币金融学、投资学、商业银行管理、抽样调查、应用回归分析、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分析、宏观经济统计分析、运筹学、统计分析软件应用、数据挖掘、国民经济核算、计量经济学、统计预测与决策、市场调查与预测、货币与金融统计、证券与期货投资分析等。
本专业招收理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