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特殊原因5月3日未能到学院领取政审表的考生,可于近日于工作时间,由考生或家长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学院南门传达室登记领取。
二、请考生和家长详细阅读政审材料中的“政审提示单”,上面详细说明了考生的政审程序和相关要求。如有疑义,可联系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具体联系方式请见“政审提示单”背面。
三、请考生于6月10日将所有政审材料交至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具体地址请见“政审提示单”背面。
四、如考生对招生政策、专业、人数等问题有疑义的,请在工作时间拨打89767080招生咨询电话。
北京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