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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肃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来源: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4-4-1 13:59:13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1.普通类文化课考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及部分科目自主命题,考试的组织与管理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全部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继续统一使用文具,具体事宜按《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使用文具的通知》执行。
2.艺术类考试
①艺术类专业统考。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四大类。其中,委托西北师范大学负责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委托西北民族大学负责组织舞蹈学类统考。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75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②省外高校艺术专业校考。在我省组织艺术类校考的外省院校考点分别是: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艺术学校和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考点的考试与管理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70号)执行。校考工作于3月底前结束。今年我省省外高校艺术类校考资格限定在二本以上院校,二本院校必须在我省投放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方可允许设点组织校考。
3.体育类考试
①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我省体育类统考分田径、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三大类,委托西北师范大学负责组织。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3号)执行。
②省内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我省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有兰州大学(田径、排球、武术),西北民族大学(田径、足球、武术),兰州交通大学(田径、乒乓球),甘肃政法学院(足球),西北师范大学(田径、足球、健美操),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3]33号)执行。
根据教育部等《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2号)要求,2014年起,我省省级学生体育运动一级不再具备报考省内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资格仅限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者。
③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考试。我省具有招收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资格的院校有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两校负责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的专业及文化课考试。考试组织和管理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印发<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4]1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6号)执行。根据教育部要求,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文化课考试须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西北师范大学和天水师范学院对考生资格审查负全责。
各类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规定的有效证件)和县(区)招生办签发的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4.三校生考试
我省三校生专业课考试由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5号,以下简称《三校生考试工作通知》)执行。命题、组考、评卷、划线以及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等工作由省教育厅职成处负全责。
(四)考试安全与保密
1.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省招委会授权组织考试命制的三校生和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2.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有关普通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巡视督查,建立应急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3.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省招办,同时报告当地招生委员会,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七、评卷
(一)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执行。
(二)省招委会成立由评卷高校及参与单位组成的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全省高考评卷工作。
(三)省招委会与评卷高校签订《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责任书》。兰州大学负责理工类各科目的非选择题网上评卷;西北师范大学负责文史类各科目非选择题网上评卷;西北民族大学负责民族语言类文字翻译卷及汉语文科目的网上评卷;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三校生考试科目的评卷。
(四)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按教育部制定的答案及评分参考,制定评分细则。各学科成立质量检查组,加强评卷复查,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评卷质量。
八、成绩公布与查询
(一)普通高考成绩查询。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查询;选择电信168信息台、移动12580信息台和联通1161148信息台等付费查询;登录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免费查询,网址:http://www.gszs.edu.cnhttp://www.gszs.cn
(二)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公布。
1.2014年1月1日,省招办和西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美术与艺术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成绩;
2.2014年1月20日,省招办和西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
3.2014年1月20日,省招办和西北民族大学网站公布舞蹈类统考成绩。
(三)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公布。2014年5月上旬,省招办网站开通校考成绩查询。
(四)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公布。2014年5月上旬,体育类全省统考成绩在省招办和西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
(五)三校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公布。
(六)藏文民语类过渡接轨考生,省招办将“双记总分”的两种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七)考生的成绩以县(市、区)招生办打印的成绩通知单为准。
(八)考生对成绩有疑问时,可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查核考分。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评、漏统计。如有误,省招办将予以更正。对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范围。查分过程中,省招办将组织专人负责查核,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九、填报志愿
(一)网上填报志愿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要求及流程等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1.志愿设置
网上填报志愿实行“一个第一志愿和三个平行二志愿”的模式。每个批次的每所学校均可填报六个专业。
2.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填报。
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体育类本科及特殊类;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贫困地区考生填报;
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文理类;
本科二批:本科二批文理类、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
三校生本科(普本院校)批。
第二次填报:7月中旬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本科三批:本科三批文理类、三校生本科(三本院校)批;
高职(专科)批:高职(专科)批文理类、体育高职(专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三校生高职(专科)批。
3.组织分工
①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招办具体负责,各级招生办公室按照分工及职责负责具体实施。
②省招办负责网上填报志愿的整体组织工作;市(州)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县(市、区)志愿的网上填报工作,及时传达省招办相关要求,实时监控辖区内各县(市、区)志愿填报进度;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实时监控辖区内志愿填报进度,提供网上填报志愿所需的网络环境。
4.网上填报志愿的要求
①在我省网上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按填报志愿的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
②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及专业在《2014年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计划公布在哪个批次,考生志愿就填报在哪个批次。
③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页是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按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行志愿填报。
5.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三校生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文/理)类考生既可填报相应的体育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文理院校及专业;报考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的艺术(文/理)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非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6.藏文民语类考生可根据“双记总分”办法产生的两种总分成绩,自行决定填报普通类高校或民语类高校志愿。同一批次院校也可交叉填报,录取时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7.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的考生志愿均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既符合艺术特长生条件,又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为方便招生院校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省招办将向院校提供一批投档预估线;如招生院校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前仍不能确定录取与否,省招办即时收回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考生本科一批志愿顺序投档。
8.体育类考生中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录取时省招办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
9.凡填报定向招生专业的考生,录取后须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的批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实施征集志愿,民族班、预科生、“民语类”、三校生等随批次进行征集。
    本科提前批、体育类本科、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以及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不实施征集志愿。
2.征集志愿的次数及征集范围
本科一批(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本科二批(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本科三批(1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
高职(专科)批(2次):第一次征集:参照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
3.征集志愿的设置及投档形式
①征集志愿的设置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两次征集分别设两个志愿,即: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均设6个专业。
本科三批一次征集设四个志愿,即:一个第一志愿和三个平行二志愿。每个志愿均设6个专业。
高职(专科)批两次征集分别设四个志愿,即:一个第一志愿和三个平行二志愿。每个志愿均设6个专业。
②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
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4.征集志愿的时间
第一次:批次正常投档录取结束后。
第二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
5.征集志愿的填报地点及网址
我省网上征集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
网址:www.gszs.cnwww.gszs.edu.cn
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办法、要求及流程等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十、录取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1.录取时间:7月8日开始,8月下旬结束。
2.分数线公布及艺术类本科录取
(1)全省录取分数线将分三次确定,三次公布。
第一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公布时,同时公布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民族院校本科的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集后,公布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类本科和三校生本科(普本院校)批分数线;
第三次:在本科三批,三校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和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汇集后,公布本科三批、三校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文理类参照分数线,体育艺术类专科和三校生高职(专科)批参照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录取分两个阶段: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与文理科本科提前批同时进行录取;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与文理类本科二批同时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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