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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

来源: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3-5-8 18:05:10

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发[2013]11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3年是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实施新课改后进行首次高考的一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考风考纪,狠抓规范管理,不断推进阳光工程,不断优化招生服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强调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确保高考顺利实施
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考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对试卷保密、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要亲自抓,负总责,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杜绝考试失泄密的发生,杜绝群体性舞弊事件的发生,杜绝影响全局的考务事故发生。省招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甘招委发[2011]7号),落实各单位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任务和职责,强化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完善措施,强化管理,保证试卷绝对安全
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2013年普通高考考务暨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制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考试中心函[2013]70号)要求,认真梳理工作各环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扎实落实《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管理办法》和《试卷印刷、运送工作管理办法》,强化从试卷的印刷、运送、交接、保管及考试等环节的管理,强化试卷保密室的硬件建设,强化试卷保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尤其是试卷流转,要确保流转轨迹无缝对接,流转记录完整准确,用规范的操作、完善的制度和明确的责任,实现2013年高考试卷绝对安全。
三、稳步推进,规范管理,平稳实施新课改高考
2013年是新课改后的首次高考。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做好新课改高考的各项工作。要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甘教基[2013]18号),认真做好《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的信息采集工作;要按照《关于组织新课改高考考前适应性训练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14号),认真组织考前适应性训练,重点培训考生对选考题的规范作答和答题技巧;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遴选教师,完善保密措施,细化评分细则,确保今年评卷工作按时完成。
四、从严治考,依法治招,严打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机构要加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要充分落实省招委会成员单位职责,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通讯工具贩卖、窃取高考信息等违法活动;要加大监察力度,严查招生各环节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要教育考生,诚信高考。对高考中考生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对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的国家公职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重违规违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参与违规招生的院校,取消其招生资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机构要认真总结经验,强化依法治招,从严治考的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汇报制、招生过程督查制和违纪舞弊通报制。今年,我省继续坚持统一使用文具,继续坚持采用“双对调”监考,继续加强在校生在统考期间的管理,全面启用标准化考场,努力营造2013年良好的考试氛围。
五、加强审核,坚持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各级招生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院校和中学要各尽其职,互相配合,认真落实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要加强招生信息的管理,从考试报名、体检、志愿、成绩等各个环节,明确权限、明确责任,严防篡改考生信息,严禁透漏考生信息;要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监督工作机制;要健全三级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做到遇事不推诿,回答客观准确;要严格新生报到审核,防止冒名顶替;要强化新生体检工作,提高人才选拔质量;要规范招生章程,确保章程内容真实和规范。
六、深入宣传,加强引导,营造和谐招考氛围
各级招生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院校和中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结合招生工作进程,把握宣传的时机、重点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把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和要求告知考生。今年,各地要加强新课改高考、艺术类招生及民族类招生等政策变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招生违规事件和招生诈骗事件,在认真查处的同时,及时、客观的向媒体和社会公布,努力营造和谐的招考氛围。
 
附件: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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