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的志愿填报方式和时间与其他科类考生相同,考生须根据2013年我省公布的院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准确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网上填报分两段填报
1.第一阶段为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普本院校)和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三本院校)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填报时间在6月23日至25日。
2.第二阶段为艺术类专科(高职)批院校及专业的志愿填报,填报时间在7月31日至8月2日。
(二)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网上填报志愿所对应文理科类批次的位置
1.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普本院校)安排在普通文理科提前批。艺术类计划不分省下达院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在我省列有招生计划的普通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志愿填在“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栏内。
2.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三本院校)安排在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本科批次。艺术类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填在“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栏内。
3.艺术类专科(高职)批安排在普通文理科专科(高职)批次。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志愿填在“艺术类专科(高职)批次”栏内。
(三)其他有关要求
1.参加全省美术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类(舞蹈)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
2.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文理科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各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4.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填报错误、漏报等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