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随迁子女 异地高考报名须知
2014年,那些随迁子女可以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
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居住证、按规定在广东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2014年在广东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并有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报考高职院校。
随迁子女如何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当在当年高考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三)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五)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合法居住须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答: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时,提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具体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就业地和居住地不同的,其合法稳定住所如何审核?
答: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地和居住地不同,其随迁子女符合学籍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住所由居住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相关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协助办理审核手续。
随迁子女是否与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待遇?
答:符合参加高考升学考试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广东参加高考的,与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怎样才能异地高考?
符合怎样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广东参加普通高考?
答:随迁子女在广东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
(一)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二)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五)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不能异地高考咋办?
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升学考试问题如何解决?
答:对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升学考试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为保障不符合在广东参加高考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一方面广东将加强与考生流出地的协调配合,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流出地参加高考;另一方面需在广东参加借考,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广东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广东借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