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眼下正是填志愿的关键时刻,有高校向考生家长“拍胸脯”: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昨日,省招生委员会提醒,这种做法完全非法无效。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等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等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承诺吸引生源,严禁高等学校开展恶性生源竞争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欺骗考生入学。
违规招生必追究责任
省招委会在通知中重申,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对录取过程各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十严禁”、“六不准”的工作要求。
省招委会还指出,“要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不得泄露考生信息
现在都实行网上录取,到了投档的关键时刻,如果被黑客或木马入侵怎么办?近日,广州市民李女士向记者表达了这层担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省招办设有专门的“高校招生安全检测平台”进行安全漏洞检测,一旦发现问题,各高校可及时调整安全设置,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病毒感染和黑客非法入侵。省招委会还要求,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严防高招网站被挂马,确保录取管理系统(数据)的绝对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件的发生。
省招委会还重申,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联系方式、考试成绩),严禁兜售、贩卖考生信息,要坚决查处擅自对外公布考生信息行为,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杜绝点档点招行为
记者获悉,不少高校在招揽考生报考时,往往会承诺“有机动指标”。对此,省招委会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规范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核准下达的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分数和志愿顺序投档,严禁点档、点招行为。严禁高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严禁高校通过虚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方式违规录取新生,严禁超出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名册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欺骗考生入学。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等学校将予以下年度削减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省招委会还要求,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中介招生诈骗行为。高等学校不得雇用在校学生、教师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要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招生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