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高校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录取和报到入学的重要凭证。长期以来,高校录取通知书都在加盖高校校章后寄发。为了建立高校招生责任制和问责制,2014年教育部首次要求高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录取通知书除加盖高校校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公布了2014年河北省121所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请考生注意,如考生收到的该院校录取名单没有校长签名或校长姓名不符,请考生谨慎对待并向院校咨询。 (孟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