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6年公安院校普通高招考生政审表
考生所在市(县) 考生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贴与高考准考证同底版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理科
报考学校 本科 毕业中学
专科
考生身份证号
考生户口所在地 市(县)公安局 派出所
家庭详细住址 电话
(从中学填起)
考生本人简历 时 间 学 校 名 称 职 务 证明人
主要社会关系
考生家庭成员 姓 名 关系 工 作 单 位 职务 政治
面貌
考 生 本 人 情 况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情 况 主 要 审 查 项 目 审查意见 审查人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意 见
派 出 所 审 查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 查 意 见
县 级 公 安 机 关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政审人员应根据政审内容和要求,通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调查考生及其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初审结论。
2. 审查意见应有“合格”或“不合格”的明确结论。如不合格,应注明具体原因。
3. 省辖市市区考生的政审,由省辖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在县级公安机关审查意见栏填写,派出所审查意见栏可以不填写。
4. 《政审表》请在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此表正面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此表反面由公安机关专门政审人员填写。
5. 报考河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专升本考生在毕业中学栏内填写其毕业的专科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