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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来源:2exam.com 2013-5-28 9:38:23

近日,记者从安阳市高招办获悉,河南省出台了高考考生加分政策,14类高中应届毕业生可获5分、10分、20分的照顾加分,4类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部分特殊类招生可享受降分投档政策。
  14类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享加分政策

  据了解,根据今年省高考考生加分政策,14类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考录取时,可分别按规定加分投档。少数民族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两类考生可加5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等两类考生可加10分。10类考生可加20分录取,包括: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报考当年经省招委专项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烈士子女。

  按照规定,今年高招4类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其中,有3类考生与去年范围一样,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今年,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范围有所扩大,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部分特殊类招生继续降分投档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定向西藏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补充投档。民族预科班招生随高校相应的批次录取。本科预科班、专科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分数线分别不得低于所在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60分、40分。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及对口、专升本)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如果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此外,报考军队院校的飞行与指挥专业,经政审和招飞检测合格的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投其他类别不再享受加分。

  除此之外,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高校可以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合理、合法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考生的身体状况只要不影响学习,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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