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投档比例在1:1到1:1.2之间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投档成绩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给学校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省外本科学校一般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5的比例投档,学校申请按1:1比例投档的,按学校的申请比例投档。本省本科学校和省内、外高职专科学校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按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1的比例投档。
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成绩为高考综合标准分、基础会考成绩的10%和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分值之和。体育类的投档安排在理工类投档之前进行。
对于艺术类非“单考”考生,在本人的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本科分数线为本科第二批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专科分数线为高职专科批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的前提下,分别以考生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等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