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可兼报
参加省外学校“单考”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填报志愿指南》第277至282页提供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填报取得相应合格资格的招生学校志愿,并将志愿填写在志愿填报系统里的“艺术单考梯度志愿”栏内。对于省外艺术“单考”学校,我省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考试局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的高考卷面成绩提供给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章程择优录取。如果考生仅参加了省外学校的“单考”而没有参加我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则考生不能填报《填报志愿指南》所列学校的志愿,已填报的也不能投档录取。
关于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院校志愿的填报,省考试局提醒考生,符合报考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即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户籍连续满3年(201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户籍性质为农业,本人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可以只填报本科第一批招生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兼报考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和海南医学院。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录取结束之后、本科第二批录取开始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