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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南高考专项计划录取工作政策

来源:海南省教育厅 2016-5-4 10:13:10

录取工作

国家专项计划设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我省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给学校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

地方专项计划设3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本科一批的时间同时进行。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给学校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进行。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与我省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实行单独投档录取,与高校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志愿填报具体时间详见我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公告。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所报志愿无效。录取结果在有关高校和省考试局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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