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招录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今年起,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主选拔试点的高校,安排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考生。我省也安排在一本招生的省属本科院校部分计划实施农村专项计划。农村考生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办法与自主招生选拔一样。
省属院校农村专项计划的生源范围是:国家确定的28个地区和省确定的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等3个地区的高中阶段具有在当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农村户籍考生。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办法与第一批本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一样。
此外,我省安排了10所二本省属院校,招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600个,比去年增加了200个。今年起,按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采取“6+3”志愿结构,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考生在“6”中既可以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也可以填报非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在“3”中只能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
【解读】
新增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增加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有利于教育公平,缓解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入学比例逐年降低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