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
一、少数民族考生
市(州)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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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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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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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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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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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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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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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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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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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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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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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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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意见 |
该生为本校毕业生(本地居民),档案资料登记为少数民族。
经办人:
中学(社区或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及其父(母)的少数民族身份属实。
经办人:
县(市、区)民族宗教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父(母)子(女)关系属实,户籍资料上民族为少数民族。
经办人:
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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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此表,3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证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出具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父亲(或母亲)以及考生的家庭户口簿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省招委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
二、归侨
市(州)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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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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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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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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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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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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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居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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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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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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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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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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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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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意见 |
该生为本校毕业生(本地居民)。
经办人:
中学(社区或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归侨。
经办人:
县(市、区)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归侨。
经办人:
市(州)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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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归侨考生使用此表,3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证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归侨证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省招委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
三、华侨子女
市(州)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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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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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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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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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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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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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信 息 |
华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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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居国及定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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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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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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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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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考生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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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意见 |
该生为本校毕业生(本地居民)。
经办人:
中学(社区或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上华侨情况属实,该生为华侨子女。
经办人:
县(市、区)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上华侨情况属实,该生为华侨子女。
经办人:
市(州)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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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华侨子女使用此表,3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证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定居国外的证件、证明华侨与考生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考生的侨眷证等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省招委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
四、归侨子女
市(州)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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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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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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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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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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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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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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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居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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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考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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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回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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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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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意见 |
该生为本校毕业生(本地居民)。
经办人:
中学(社区或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上归侨情况属实,该生为归侨子女。
经办人:
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上归侨情况属实,该生为归侨子女。
经办人:
市(州)外事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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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华侨子女使用此表,3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证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考生归侨证、证明考生与归侨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省招委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
五、台湾省籍考生
市(州)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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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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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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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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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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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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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籍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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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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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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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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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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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意见 |
该生为本校毕业生(本地居民)。
经办人:
中学(社区或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台湾省籍考生。
经办人:
省台办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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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台湾省籍考生使用此表,3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证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证明台湾省籍的证件原件,如户口簿。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省招委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
六、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考生
市(州)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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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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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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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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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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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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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获奖内 容 |
时间 |
竞赛名称 |
获奖项目 |
成绩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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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意见 |
该生为本校应届毕业生。
经办人:
中学盖章
年 月 日 |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竞赛获奖情况属实。
经办人:
市(州)体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竞赛获奖情况属实。
经办人:
市(州)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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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体育竞赛优胜考生使用此表,仅限应届高中毕业生申报。3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由县(市、区)招办集中报市(州)招办。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证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获奖证书原件和成绩册,团体项目还须出具运动会秩序册。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省招委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
七、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市(州)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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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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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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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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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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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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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意见 |
该生为本地居民。
经办人:
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情况属实。
经办人:
县(市、区)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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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使用此表,3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证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退役证、自谋职业证和户口簿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省招委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
八、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市(州)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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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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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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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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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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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时间 |
|
退役时间 |
|
有关单位意见 |
该生为本地居民。
经办人:
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退役军人。
经办人:
县(市、区)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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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和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使用此表,3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证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退役证、获奖证书和户口簿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省招委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
九、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市(州)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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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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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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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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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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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与考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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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予烈士称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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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 士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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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意见 |
该生为本校毕业生(本地居民)。
经办人:
中学(社区或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烈士女子(或兄弟姐妹)。
经办人:
县(市、区)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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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考生使用此表,3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证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烈士证书、证明考生与烈士关系的证件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省招委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
十、农村独生女考生
市(州)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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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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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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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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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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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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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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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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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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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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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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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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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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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意见 |
该生为本校毕业生(本地居民)。
经办人:
中学(社区或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及其父母关系属实,户籍资料均符合申报条件。
经办人:
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审核,该生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经办人:
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审核,该生及其父母关系属实,户籍资料均符合申报条件。
经办人:
县(市、区)公安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审核,该生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计生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
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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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报农村独生女优录的考生填写此表,经中学、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后,于2月28日前上报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由乡(镇、街道)计生办集中办理相关手续。
2.此表一式四份,一份随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其他分别由乡(镇、街道)计生办、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和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须出具父亲、母亲以及考生的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农村独生女证明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省招委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