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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北9所省属高校试点自主招生

来源:长江商报 2013-5-4 10:46:25

长江商报消息 招生计划重点向农村学生倾斜,部分市州考生报考本地高校可加分投档

今年湖北省继续在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业学院、长江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这9所省属高校可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8%以内,参照教育部批准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和学校实际拟定本校自主选拔录取办法,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条件和入围标准要重点向农村学生和农村地区中学倾斜。

高校应在5月底前将自主选拔入围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报省招办集中公示。在录取前未经省招办公示的考生,不得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A 部分市州考生报考本地高校可获加分

湖北理工学院面向黄石市招生、湖北文理学院面向襄阳市招生、荆楚理工学院面向荆门市招生的本科计划生源不足时,可在院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高校者,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恩施州、十堰市的本科院校录取当地考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在鄂招生计划的50%。

B 招收中职生的艺术类高职高专单独划线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和三峡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和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批次线上进行自主招生。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可用本校招生计划的5%面向当地考生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可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当地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和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批次线上进行自主招生。当填报本校志愿的当地生源不足时,可由学校征求当地无本校志愿考生意见后录取。

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高职高专单独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院校(专业),录取不分文理科和专业考试类别,统一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招收参加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的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会计类、建筑类和护理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文化成绩占30%,专业技能成绩占70%。

C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

对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就业形势好而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如烹饪、护理、针灸推拿、农林、水产养殖、畜牧兽医、轮机及航海类等专业,以及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经批准后实行自主招生试点。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专业当第一院校志愿中填报该专业志愿的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填报了本校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由学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录取。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同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与院校同批次其他专业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类投档。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的护理学本科专业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录取填报了护理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三批本科院校公开征集志愿时,若批次线上有效生源不足,可以安排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填报,按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加分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烈士子女加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父、母和考生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时,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

■优先录取

同等条件下优录省级优秀应届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摘录):

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应届毕业生)。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

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赛区一、二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获奖者。

■时间安排

常规录取7月11日开始

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常规录取从7月11日开始,按以上批次依次开展录取工作,8月20日结束。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9日。

本版稿件采写 记者 刘丹

通讯员 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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