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湖南高考 - 正文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湖南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调整情况表

来源:湖南教育厅 2015-4-17 18:04:35

湖南省普通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调整情况表

加分
项目

加分范围

2014年执行的加分政策

20152016年执行的

加分政策

2017年及以后执行的加分政策

省级优秀学生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

15

项目已取消。201511日前已获得称号、奖项的降为加5分。

完全取消加分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者

20

项目已取消。201511日前已获得称号、奖项的降为加5分。

完全取消加分

体育类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获个人或集体项目(限篮球、排球、足球主力队员,下同)前8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8

15

项目已取消。201511日前已获得称号、奖项的降为加5分。

完全取消加分

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6

取消可降到二本线65%录取,改为10分,

加分项目减少至田径等8项(下同)

项目已取消。201511日前已获得称号、奖项的降为加4分。仅限于我省所属高校招生录取适用。

完全取消加分

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5

项目已取消。201511日前已获得称号、奖项的,2015年降为加3分;2016年取消加分。

完全取消加分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中学生学科(数、理、化、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

取消保送资格,取消省级分赛区获奖加分资格。一等奖加15分,二、三等奖加10

项目已取消。201511日前已获得称号、奖项的,降为一等奖加5分,二、三等奖加4分。

完全取消加分

中学生科技类竞赛获奖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取消保送资格,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

项目已取消。201511日前已获得称号、奖项的,降为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

完全取消加分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取消保送资格,

15

项目已取消。201511日前已获得称号、奖项的,降为加5分。

完全取消加分

艺术类

省“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奖

取消可降到二本线65%录取,改为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

项目已取消。201511日前已获得称号、奖项的,降为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2016年取消加分。仅限于我省所属高校招生录取适用。

完全取消加分

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学生

20

20

20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少数民族乡的汉族学生

10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加5分;

江永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仅限于我省所属高校招生录取适用。

按照教育部2017年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区农村少数民族学生

10

散居区城镇少数民族学生

5

其它扶持性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

20

20

20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0

10

10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10

10

10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0

20

20

备注

1201511之前已获得上述“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体育类、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中学生科技类竞赛获奖、艺术类加分项目等”相关名次、奖项、称号的学生,保留其应届毕业当年参加高考的加分资格,201511之后获得的这些加分项目的相关名次、奖项、称号的学生,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格,原则上到2017年,这些高考加分均已取消。其中,我省湘教发〔201335号文件已取消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称号加分项目和省“三独”比赛获奖加分项目,并从2013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适用,因此2016年高考起不再加分。

2、所有申请体育加分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均需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个别项目因条件所限的除外)。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