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80人
近日,四川大学发布了《四川大学2016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规定,川大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口腔医学(七年制)调整为“5+3”一体化培养模式,川大口腔医学(七年制)纳入五年制招生,优秀者可进入“5+3”一体化培养,达到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者可申请获得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四川省)、美术学(四川省)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满分的80%方能报考川大(有固定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的要求执行),美术学(四川省除外)、服装与服饰设计(四川省除外)专业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相关批次控制线方能报考。
此外,今年四川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计划数为180人,将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考评,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拟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