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民政管理(婚庆策划与服务方向)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14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注:2014年,经民政部批准,学院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按照《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关于2014年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学院针对孤儿开展高职招生(含单招和统招),并由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解决就读经费(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严格按照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和我院招生方案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并完成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成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报名考试费、两张1寸照片,到我院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1日至4月20日。
2.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2014年4月25日14:00~17:00。
3.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四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公园南路)。
4.报名考试费:100元/生。
5.提交《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内蒙古单招技能获奖免试生报名表》(下载打印,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详见附件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技能获奖免试生须提交,未达到技能获奖免试生条件的考生可不提交,技能获奖免试生录取条件附后)。
五、考试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500分。
1.文化考试(笔试):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各150分。主要测试中学阶段文化基础知识(文、理科及三校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综合测试(面试):200分
(1)考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职业倾向、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四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公园南路)。
六、录取办法
(一)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总分,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二)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或参加内蒙古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文化课免考,按满分300分记,但须参加综合面试。录取时,按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当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四)学院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各专业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4年5月1~7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院正式录取,正式录取后不能参加内蒙古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到校报到学习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五)学院于5月上旬将录取结果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新生入学
(一)新生通过单独招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一)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招 生 处:袁老师、陶老师、程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电子邮件:cqyuang@vip.163.com
(二)考点联系方式
考 点: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四楼会议室
联 系 人:晨老师
联系电话:0471-6923157
考点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园南路
附件:1.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2.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内蒙古单独招生免试生报名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一、“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文件精神,提高孤残儿童的受教育水平,提升他们就业、参与社会管理、融入主流社会的能力,2014年,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合作,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以下简称“助学工程”)。
“助学工程”主要面向生活在福利机构中的大龄孤残儿童,通过单独招生(或普通高考统一招生,简称“统招”,下同),解决经费的方式,为他们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每年高考之前,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和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与有单独招生计划的省厅共同协调,安排已报名参加当年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或统招)考试,成绩合格后进入该院接受三年国家计划内正规大专教育。
孤残儿童就读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三年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学费、食宿费、书本费等,由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项目经费承担。日常零用钱由原所在福利机构解决。
二、学院2014年“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招生方式
(一)单独招生
主要为四川、云南、贵州、陕西、青海、内蒙古、重庆地区生活在福利机构的大龄孤儿(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定符合孤儿认定条件)中、已报名参加2014年高考并自愿报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统一招生(普通高考)
主要为全国31个省(市、区)生活在福利机构的大龄孤儿(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定符合孤儿认定条件)中、已报名参加2014年高考并自愿报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成绩达到各省专科批次的我院提档线即可录取。
附件2: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4年内蒙古单招技能获奖免试生报名表
2014年高考报名号: 填表时间: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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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内蒙古教育厅牵头举办的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的一等奖获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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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考生用黑色笔如实填写;
2.技能获奖免试生的申报条件必须真实;
3.对“申报条件”一栏作时间、获奖类型等方面的简要阐述。
(此表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