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生源要比招生计划多3倍
军队国防院校在青招生办法确定
本报讯(记者 得舟)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和要求,6月17日,省招委、省军区联合向媒体发布2013年军队院校(含国防生)在青招生工作办法。
填志愿、政审、面试、测试时间。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中学填报军校(国防生)志愿(注:军校和国防生属提前批次单独录取,考生必须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提前单独录取”栏填报军校和国防生院校名称、专业)。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依次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考生应于6月20日至28日18时前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或就读中学领取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并参加有关部门的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于6月29日8时至17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考生于6月30日至7月2日依次参加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
考生面试在68710部队进行。对选报军校和国防生考生的面试工作在68710部队(八一东路陆军第四医院向东800米、湟水公园大门对面)进行。6月29日上午8时前,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到面试点报到并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公布面试合格考生名单以及参加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心理测试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公布参加体格检查时间、地点。
合格生源要达招生计划3倍或以上。为保证招生院校有足够的合格生源,对填报了军校和国防生志愿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全部进行面试,合格生源基本确定在招生计划的3倍或以上。考生要按照《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中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凡表中内容涂改或填写要素不全的,一律按废表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政治考核、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于7月8日22时前在青海省招考信息网(www.qhzk.com)公布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并向省招办提供合格生源名单和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