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准备,细致周到
1.及时领取准考证。考前要及时领取由区市招考办下发的考试准考证,仔细核对准考证相关信息,阅读准考证正反面相关考试要求,确认无误后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考生要凭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的要在考前到公安部门补办或者开具带有二代身份证相片的户籍证明。
3.领取《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告知书》。《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告知书》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指南,请考生及家长高度重视,要在领取准考证时由考生本人签字领取,任何人不得代领。
4.按照各区市招考办和学校的要求,及时领取省、市、区下发的各类考试用材料。
5.考生可以在6月6日下午4点后持准考证到所在考点熟悉环境,落实考试要求。为保证考场安全,保护考试设施,省考试院规定考生不得提前进入考场,考试当天各考点将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请考生及家长放心并给予理解配合。
6.落实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关注天气变化,科学安排,保证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避免因天气变化、交通堵塞等原因耽误考试。
考生要记清每科考试起止时间,防止错过考试。建议考生一定提前到达考点,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照省考试院规定,开考15分钟之内允许迟到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但必须在考点指定位置等待,考试全部结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点。特别提醒:因为取消了外语听力考试,过去的“外语科目考试,考前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的规定取消。请考生知晓。
7.要根据《考试规则》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考试用文具。
(二)请广大考生切实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见附件二),诚信应考。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教育部33号令节选,见附件三),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作了明确地规定。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掌握相关内容,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给考试带来损失,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风考纪,为考生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全市考点均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内均设置电子监控设备、手机屏蔽设备、无线耳机探测设备、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考生指纹识别仪等设备。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对各考点周边进行监视和巡查,随时查处各类利用通讯工具违纪舞弊行为。市招考办考试指挥中心对各区、市招考办保密室和各考点考试过程实施全程电子监控和录像。
特别提醒考生以下三点: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当次高考各科成绩全部判零。
2.省考试院规定,监考员必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逐个进行检测,严禁携带各类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佩戴手表参加考试。如果考生携带手表进入考场,请考前摘下,放到指定的物品放置处。
(三)沉着仔细,规范考试。要准确理解各科考试要求,科学安排答题时间,认真规范答题,保证字迹工整清楚,避免因错误理解和疏忽大意影响考试。答题卡设置“考生按手印处”,并由考点提供蓝色印泥,考生必须在规定位置加按右手食指手印。请考生在答题时首先通览试卷和答题卡的答题区域,看准试题要求、选做题要求和在答题卡的答题位置,杜绝写错答题位置问题的发生,避免更换答题卡,以免影响自己考试的正常发挥。按照规定,因考生个人原因必须更换答题卡的,不得延长考试时间。
(四)请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克服紧张情绪,注意饮食卫生,避免意外受伤,以最好的状态参加考试,发挥出应有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