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
政审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30日。
达到我省本、专科军检分数线,拟报考公安高校或公安现役高校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薄、准考证向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提出政审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表》,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政审。
异地参加高考,拟报考公安高校或公安现役高校的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报考公安现役高校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的考生,政审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军检分数线考生的政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