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公告 发布单位:【费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2014-11-13
1、报名条件:请登录费县教育局网站参阅《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01号)。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见下表):
夏季高考
单位 确认时间 确认地点
费县一中 11月25日—28日 费县一中
费县二中 11月29日 费县二中
实验中学 11月30日-12月1日 实验中学
艺林学校 12月2日 艺林学校
高考补习学校学校 12月3日 高考补习学校
社会人员报考 12月5日 县招生办公室
春季高考
职业中专 12月4日 职业中专
社会人员报考 12月5日 县招生办公室
3、现场确认采集照片时,考生需着深色低领上衣,留长发的请提前将头发束于脑后,以露出眉毛、眼睛、耳朵为宜。
4、考生需在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确认后进行缴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需分别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工作日)。
5、为了便于组织高考报名及高考体检等后续工作,建议报名夏季高考的: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及在外地复读的考生到补习学校联系报名事宜、在外地借读的应届毕业生到县一中或实验中学、县二中联系报名事宜;报名春季高考的考生到县职业中专联系报名事宜。
6、证件不全者不能进行报名确认。户籍及学籍均不为我县的考生,不能进行报名确认;选择参加农村专项计划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县进行报名确认;不具有我市户籍但高中学籍在我县的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考生有完整高中学段学习经历的证明,方可进行报名确认。
7、不到现场进行指纹采集、照相、信息确认,不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时,考生系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全本)、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准考证(或中等职业学校证明、考生入学简明登记表)进行信息确认;在校复读的往届生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全本)、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进行信息确认。
社会人员报考者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人证)、家庭户口簿(全本)、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由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考核证明)、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等)进行信息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