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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2009年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章程
整理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9-1-15 21:53:48
一、学校全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南汇区康桥路1500号
三、层次
□ 本科  R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R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R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09年上海建桥学院依法自主招生总计划为300名,其中招收高中阶段毕业生(含三校生)291人,三校生招生计划不单列;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9名。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测试科目及录取分数计算:测试科目各科满分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综合测试120分,考试满分总分为420分。报考文科类专业的考生测试语文、英语、综合测试;报考理科类专业的考生测试数学、英语、综合测试。
2)根据我校的依法自主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我校文化成绩最低资格线,设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
3)录取时,设英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三门测试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4)加分政策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8[8号]文件)执行,可加分的考生,请带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确认信息时,交我校招生办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对于我校击剑、围棋等传统运动项目和乐器、声乐有专长且获得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根据颁证单位、等级高低等情况,对符合条件并录取分达到要求的,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予以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2009年学校专科学费标准:专科非艺术类专业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住宿费标准
2300元/学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上海建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8130020、68130021、58137880。
十三、投诉电话
021-58139599。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学校设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面达34%,其中最高奖学金为3000元/年。
2)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支付其学习期间学习费用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申请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免收利息,学生享受与公办大学学生同等的贷款优惠政策。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8000元/年,困难学生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较好的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困难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年。
4)勤工助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自己课余时间的劳动,每月获得一定数量的补助费。
5)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将酌情允许缓缴学费或适当给予学费减免。
6)上述各项工作,具体条例见《上海建桥学院学生手册》。
十六、其他须知
1)招收退役士兵:我校计划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9名。退役士兵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21日8:30至15:00;地点: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上海浦东康桥路1500号)。录取时,按文化测试成绩,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我校文化成绩最低资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新生纸质档案正式开学时由考生自带。
3)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管理:拟录取新生名单经公示确认后,我校发录取通知书,学校将于5月5日6月6日组织新生住校进行补缺和预备教学,学习期间书籍、资料费自理,并收取住宿费,不收其他教育费。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实行同等管理。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2009年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文化测试 科目
加试科目
1
文秘(涉外秘书方向)
45
三年
语文       英语
综合能力测试
2
商务日语
65
三年
语文       英语
综合能力测试
3
城市园林
50
三年
语文       英语
综合能力测试
4
微电子技术
50
三年
数学       英语
综合能力测试
5
国际商务
45
三年
数学        英语
综合能力测试
6
旅游管理
45
三年
数学        英语
综合能力测试
 
备注:
  1、2009年上海建桥学院依法自主招生总计划为300名,其中招收高中阶段毕业生(含三校生)291人,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9名。
  2、招收退役士兵分专业计划:旅游管理2名,商务日语5名,城市园林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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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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