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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计划章程
整理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9-1-15 22:21:13
一、学校全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南汇 南汇科教园区城南 1408
      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计划共950名,其中高中毕业生427名(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一)、“三校”毕业生52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二)、退役士兵3名(“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1名、“酒店管理”专业1名、“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1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其中,报考“护理”专业者须身体无残疾,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者须身体无残疾,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九、录取规则
(一)报名
1、高中毕业生、“三校”毕业生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网址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待定。参照2008年标准,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费14元/人、文化测试科目考试费26元/科、加试科目考试费:“信息技术基础”科目26元,“素描”、“色彩”、“专业考(音乐)”、“旋律模唱”科目50元/科。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待定。参照2008年标准,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14元/人、文化测试科目考试费26元/科。
(二)测试
1、测试科目
①高中毕业生测试科目见附表一,“三校”毕业生测试科目见附表二。
②退役士兵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测试时间和地点
各科目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及“考生注意事项”。
九、录取规则
(三)加分政策
1、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或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加20分;
2、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或者获得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者,加20分;
3、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等奖者加20分、二等奖者加15分、三等奖者加10分;
4、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者青少年科技发明创造大赛特等奖或一等奖者,加20分;
5、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者青少年科技发明创造大赛二等奖或三等奖者,加18分;
6、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者青少年科技发明创造大赛鼓励奖或优胜奖者,加15分;
7、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学科竞赛或者青少年科技发明创造大赛特等奖或一等奖者,加18分;
8、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学科竞赛或者青少年科技发明创造大赛二等奖或三等奖者,加15分;
9、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学科竞赛或者青少年科技发明创造大赛鼓励奖或优胜奖者,加10分;
10、获得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者,加20分;
11、获得一级运动员称号者,加18分;
12、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加15分;
13、获得全国CAD应用培训网络工程设计中心、CEAC信息化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以上(含中级)证书者,加20分;
14、获得全国CAD应用培训网络工程设计中心、CEAC信息化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合格证书者,加12分;
15、获得全国CAD应用培训网络工程设计中心、CEAC信息化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初级证书者,加8分;
16、获得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者,加20分;
17、获得上海市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80分以上)以上(含二级乙等)证书者,加15分;
18、获得上海市业余音乐定级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十级合格证书者加20分、九级合格证书者加15分、八级合格证书者加10分;
19、入伍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退役士兵,加20分;
20、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加15分;
21、对属政策照顾对象中的烈士子女加20分,归侨青年及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10分,少数民族加5分。
说明:加分采取“就高”原则,即同一考生若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取其中最高的一项而不累加累计。
九、录取规则
(四)录取办法
1、高中毕业生、“三校”毕业生录取办法:
录取分高中毕业生不同测试科目组、“三校”毕业生不同测试科目组分别进行:①按考生报考我校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录满为止。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分。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时,先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再按考生的测试成绩总分、校内加分(限符合本校“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语文+数学”或“语文+数学+信息技术基础”测试科目组专业按考生的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相应测试科目组第一志愿录取考生的最低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测试平均成绩高的考生)、其他测试科目组专业按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相应测试科目组第一志愿录取考生的最低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测试平均成绩高的考生)。③在同一志愿范围内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上线考生的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实际录取时,若某一类别(高中毕业生或“三校”毕业生)某一测试科目组按志愿全部录取结束后仍有余额,则先向另一类别相同测试科目组进行计划调整,仍完不成计划的再向同一类别不同测试科目组进行计划调整。
2、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文化测试成绩总分、校内加分(限符合本校“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的合成分,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表演艺术、乐器维护服务专业:13500元/生/学年;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专业:12000元/生/学年;
其他专业:1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
2300元/生/学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68023335、68023336
十三、投诉电话
68029005
十四、网址
http://www.shsipo.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对于一时难以支付全部学费的学生,可酌情允许其分期付款。
3、对于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异的学生发给奖学金,鼓励其努力学习、完成学业。
4、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全额或部分减免书费的奖励。
5、积极设立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减轻学生特别是贫困学生的经济负担。
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或一次性补助。
十六、其他须知
1、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附表一: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依法自主招生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含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
测试科目组
1
艺术设计(环境设计)
10
语文+英语+素描+色彩
2
艺术设计(会展设计)
5
3
艺术设计(数码动画设计)
5
4
广告设计与制作
5
5
服装设计
3
6
表演艺术(声乐演唱)
5
语文+英语+专业考+旋律模唱
7
表演艺术(钢琴演奏)
8
8
乐器维护服务(钢琴调律)
3
9
国际商务(会展商务管理)
10
语文+英语
10
国际商务(国际结算与单证)
10
11
国际商务(外贸跟单业务)
5
12
物流管理(国际快递)
5
13
物流管理
10
14
连锁经营管理
20
15
报关与国际货运
50
16
酒店管理
15
17
商务英语
20
18
护理
110
19
卫生信息管理
18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医疗电子信息技术)
15
语文+数学
21
软件技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与维护)
25
22
汽车电子技术
25
2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24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0
25
数控技术
25
说明:①以上专业学制均为3年。②所有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不分文、理)均可报考。③测试科目组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为文化测试科目,其他科目为加试科目。④“表演艺术(声乐演唱)”专业测试科目组中的专业考内容为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表演艺术(钢琴演奏)”专业测试科目组中的专业考内容为演奏自选乐曲一首,“乐器维护服务(钢琴调律)”专业测试科目组中的专业考内容为演奏或演唱自选曲目一首。
 
 
附表二: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依法自主招生“三校”毕业生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含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
测试科目组
1
艺术设计(环境设计)
20
语文+英语+素描+色彩
2
艺术设计(会展设计)
7
3
艺术设计(数码动画设计)
10
4
广告设计与制作
20
5
服装设计
7
6
表演艺术(声乐演唱)
3
语文+英语+专业考+旋律模唱
7
表演艺术(钢琴演奏)
6
8
乐器维护服务(钢琴调律)
2
9
国际商务(会展商务管理)
15
语文+英语+信息技术基础
10
国际商务(国际结算与单证)
10
11
国际商务(外贸跟单业务)
15
12
物流管理(国际快递)
13
13
物流管理
10
14
连锁经营管理
30
15
报关与国际货运
49
16
酒店管理
29
17
商务英语
15
18
护理
130
19
卫生信息管理
25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医疗电子信息技术)
15
语文+数学+信息技术基础
21
软件技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与维护)
10
22
汽车电子技术
25
2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4
24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5
25
数控技术
25
说明:①以上专业学制均为3年。②所有符合条件的“三校”毕业生(不分文、理)均可报考。③测试科目组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为文化测试科目,其他科目为加试科目。④“表演艺术(声乐演唱)”专业测试科目组中的专业考内容为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表演艺术(钢琴演奏)”专业测试科目组中的专业考内容为演奏自选乐曲一首,“乐器维护服务(钢琴调律)”专业测试科目组中的专业考内容为演奏或演唱自选曲目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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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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