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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科目: 每门单科满分150分
非艺术类 高中生:文科 语文、英语
理科 英语、数学
三校生:文科 语文、英语
理科 英语、数学
三校生技能加试:计算机基础
艺术类(高中生、三校生) 文化科目:语文、英语
加试科目:素描、色彩
录取规则:
达到学院规定的录取资格线,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次序、专业志愿次序,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高中生及三校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若学院一志愿有缺额,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并公示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1. 非艺术类高中生录取:分文理按二门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非艺术类三校生录取:分文理按二门文化成绩的总分+技能成绩的5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艺术类录取:按二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加分政策(以下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不做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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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相关证件 |
分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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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证书原件 |
市级20分、区级10分、校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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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区以上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者 |
证书原件 |
二等奖以上20分、优胜奖以上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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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市或区以上体育单项竞赛前六名者 |
证书原件 |
市级15分、
区级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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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者 |
证书原件 |
高级20分、
中级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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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
区民政局证明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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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
区侨联证明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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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 |
区民委证明 |
5分 |
注: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交我院审核。
报名及考试费:(参照2008年标准,2009年收费标准按教委文件定)
报名费14元/人;测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测试费50元/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