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独家报道】2月11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教育局获悉。2009年度本市普通高校安排在沪招生计划约7.2万人(不含外省市高校在沪的招生计划)。各普通高校的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专业。两次志愿填报时间为:
第一次填报:考前填报--本科志愿(含公安、军事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上旬至5月15日。 第二次填报:考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下旬(本科专业录取结束后)。第一次填报:考前填报--本科志愿(含公安、军事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上旬至5月15日。
第二次填报:考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下旬(本科专业录取结束后)。 第一次填报:考前填报--本科志愿(含公安、军事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上旬至5月15日。 第二次填报:考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下旬(本科专业录取结束后)。
其次,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填报方式。零志愿(北大、清华),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休闲体育本、专科专业,以及被列为提前批招生的本、专科院校(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志愿,仍按往年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新民网 王馨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