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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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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综合能力加试科目 |
专业能力加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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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连锁企业财会审) |
综合能力测试Ⅰ、Ⅱ(笔试) |
英语听力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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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
综合能力测试Ⅰ、Ⅱ(笔试) |
面试+英语听力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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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
(进出口业务单证) |
综合能力测试Ⅰ、Ⅱ
笔试) |
英语听力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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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综合能力测试Ⅰ、Ⅱ(笔试) |
英语听力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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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物联网技术) |
综合能力测试Ⅰ、Ⅱ(笔试) |
英语听力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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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艺术设计(艺术类) |
综合能力测试Ⅰ、Ⅱ(笔试) |
速写、色彩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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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形象设计(艺术类) |
综合能力测试Ⅰ、Ⅱ(笔试) |
速写、色彩考试 |
说明:
1、综合能力测试Ⅰ、Ⅱ(笔试)采用自主命题方式考试,总分为25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 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10个方面的内容。
2、英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考试时间30分钟,相当于高中阶段英语水平。有市级及以上初级、中级口译证书者免试,计成绩30分作为专业能力加试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3、速写色彩科目考试:速写总分为3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色彩总分为7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已获得具备加分条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免考速写和色彩,其高级证书计成绩100分、中级证书计成绩80分、初级证书计成绩60分作为专业能力加试成绩计入录取总分,不再计职业资格证书加分。不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按实际考试得分计分。
4、综合能力测试Ⅰ、Ⅱ及专业能力加试时间为2011年3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事项为准。
5、酒店管理专业面试:报考我校酒店管理专业的三校生考生须在2011年2月14日上午9:00~14:30,带好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商学院(中山西路2271号)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报考酒店管理专业。合格者名单2月16日18:00后在上海商学院网站公布(http://www.sbs.edu.cn)。
(二)报名及收费
1、网上报名:2011年2月18~21日网上报名(edu.online.sh.cn)。三校生考生须注意我校的专业对口要求,见下表。高中生考生无限制,招生专业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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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招生专业 |
可以报考的中职专业名称(或专门化方向)(来源: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目录内专业(专门化)参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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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连锁企业财会审) |
工业企业会计、流通企业会计、运输企业会计、基建会计、金融业会计、农业会计、政府与非盈利单位会计、涉外会计、审计事务、财税与保险、统计与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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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
饭店服务与管理、食品商检、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工艺与检测、烹饪、连锁经营、商业企业管理、工商管理、商场管理、
展服务与管理、商务英语、文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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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进出口业务单证) |
物流管理
、外贸单证、货运代理、报关报检、国际物流、商务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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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艺术设计(艺术类) |
工艺品设计、装潢设计、室内设计、广告制作与装潢、环境艺术设计与制作、商业美工、计算机图形设计、工艺雕塑、影视广告、美术影视与动画、电脑美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表演、服装造型与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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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形象设计(艺术类) |
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 |
2、现场确认:网上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商学院的考生,请于2011年2月26日8:30~1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读学校开具的报考证明(高中生须持高考报名号)、上述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及比赛获奖证书(见下表,全部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校(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办理报名确认和证书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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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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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连锁企业财会审) |
会计电算化初级及以上证书;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会计》相关项目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个人一、二、三等奖;市级职教集团技能比赛个人一、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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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
餐厅服务员中级/四级以上;调酒师中级/四级以上;客房服务员中级/四级以上;西式面点师中级/四级以上;西式烹调师中级/四级以上;中式面点师中级/四级以上;中式烹调师中级/四级以上;会务接待服务员中级/四级以上;会展经营策划师中级/四级以上;涉外秘书中级/四级以上;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酒店管理》《烹饪》《管理》等相关项目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全国技能大赛“中职组烹饪”项目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市级职教集团技能比赛个人一、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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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进出口业务单证) |
物流员中级/四级以上;单证员;货代员;
关员;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国际商务》相关项目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个人一、二、三等奖;市级职教集团技能比赛个人一、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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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艺术设计(艺术类) |
包装设计师中级/四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中级/四级、工艺美术设计师中级/四级、广告设计师中级/四级、家具设计师中级/四级、摄像师中级/四级、摄影师中级/四级、舞台灯光师中级/四级、装饰美术设计师中级/四级、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相关项目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个人一、二、三等奖;市级职教集团技能比赛个人一、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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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形象设计(艺术类) |
美容师(四级)、美发师(四级)、化妆师(四级)、美甲师(四级)、香熏师、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美容美发》相关项目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个人一、二、三等奖。 |
3、退伍士兵报名办法:2011年2月26日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书、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校(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
4、学校志愿填报:参加D组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组四所学校范围内任选3所作为学校志愿。
5、专业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填报上海商学院专业志愿时,务必看清专业对口要求,跨专业填报志愿无效。
(三)录取规则:
1、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由学校分别自主设定三校生、高中生考生的综合能力、英语听力(速写、色彩)考试单科最低分数线。
2、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3、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原则。
4、录取总分计算公式:
(1)普通专业:录取总分=综合能力测试(Ⅰ+Ⅱ)成绩+ 英语听力成绩 + 职业资格证书折分 + 市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证书折分 + 评优加分+职教集团技能竞赛加分。
(2)艺术专业:录取总分=综合能力测试(Ⅰ+Ⅱ)成绩 + (速写成绩+色彩成绩)或职业资格证书折分 +市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证书折分 + 评优加分+职教集团技能竞赛加分。
(四)免试录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免试入学
1、获上海商贸职教集团技能大赛个人全能特等奖(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考生免“综合能力”和“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对口专业,资格审核合格者即可录取。
2、获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考生免“综合能力”和“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对口专业,资格审核合格者即可录取。
3、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二等奖(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考生免“综合能力” 和“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对口专业,资格审核合格者即可录取。
(五)退伍士兵招生
退伍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六)加分条件
1、获得两个市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证书的折分,只计其中最高一项;
2、获得两个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折分,只计其中最高一项。
3、证书专业类型必须符合本章程所列出的范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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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类别 |
加分项目 |
分值 |
颁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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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 |
高级证书 |
20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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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证书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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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证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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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竞赛证书 |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一等奖 |
免试,直接进入录取资格审核 |
上海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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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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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三等奖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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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单项一等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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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 |
免试,直接进入录取资格审核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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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 |
免试,直接进入录取资格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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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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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集团技能竞赛证书 |
市级职教集团技能竞赛个人特等奖 |
免试,直接进入录取资格审核 |
本市各职教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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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职教集团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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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职教集团技能竞赛个人二等奖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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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证书 |
高中阶段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20 |
上海市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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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区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10 |
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