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直招士官 28日前填志愿
本报讯(记者张潇实习生石桥白丽亚)昨日,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快培养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我省今年继续实施依托地方普通高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必须为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之中,执行国家和陕西省相关录取政策规定。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填报志愿。设三个院校梯度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
填报志愿结束后,根据总参和教育部规定,首先确定体检对象。原则是第一志愿报考定向直招士官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高校招生计划数3倍划定范围;若有关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省招办根据以上原则于6月29日前将参加体检的考生信息提供给省征兵办。各市征兵办负责确定体检医院,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同时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时考生须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考生体检结论要如实填写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上,体检工作应于7月3日前结束,各市征兵办须及时将体检结果报送省征兵办。
7月10日前,各市征兵办统一将考生《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报送省征兵办。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专科段进行,执行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从第一志愿上线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和后续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时,从其他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且愿意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中补充。
7月10日,省征兵办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提供给省招办。8月15日前,省招办将录取名单发送省征兵办。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发送招收部队,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