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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招生录取办法

来源: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4-15 21:19:41

国家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校承担,全国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下达到陕的招生计划将在《2016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

(二)实施区域。陕西省区域内56个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名单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56个国家级贫困县(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

(四)招生录取办法。单设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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