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政策设置“单优”志愿多项目加分“缩减”
单科优生:对普通高考语文或英语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55名(按人数计名次,最后一名包含相同分数,下同)、数学(文)、政治、历史或地理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25名、数学(理)、物理、化学或生物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30名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录取时提高一个批次投档。
艺体优生:全省艺术、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名列同类专业(美术类专业、音乐学类专业、音乐舞蹈类专业等12个专业)前3名的考生,省内高校艺术、体育专业本科、专科录取时,文考成绩达到省控线而未上学校调档线或文考成绩在省控线下20分以内均可破格录取。
另外,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将大幅度调整照顾加分的项目和分值,记者归纳总结主要调整有以下四点。
1、从2014年起,取消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加分政策;
2、原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学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分分值调整为10分;
3、取消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省级优秀学生的加分分值由原来的20调整为10分;
4、二级运动员的认定项目由原来的二十七项调整为八项,分别是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加分分值由原来的20分调整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