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的可在就读地应考
《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施行,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据介绍,今年该新政的实际执行情况平稳顺利,未发现有争议,各市州在考生的资格审查中也没发现有不合规定的现象。
农村考生 实施三项专项计划
今年高考的一大变化还体现在招生环节,今年除了国家层面继续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也启动实施了招收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我省还启动实施专门针对地方高校的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已经实施两年,今年这个专项计划全国的招生规模由去年的3万名扩大至5万名,同时放宽了原来不迁转户口、不允许转专业的规定。后两个专项计划是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的全新项目,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实施主体是高校,具体实施方案由高校自定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由高校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我省考生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填报志愿和参加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是今年我省启动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并公布,其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具有实施区域县的农村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