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四川高考户籍政策迁入考生须在我省3年以上
报名2013年高考,对学生户籍、学籍有哪些要求?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有这样的补充规定:
第一,户籍从外省(市、区)迁入的考生,其户籍须在我省三年(当年9月1日前)以上,且高中阶段连续在我省就读三年,取得我省完整的高中学籍档案。
第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省外迁入考生,在我省取得高中正式学籍,其户籍、学籍不做时间限制:1、考生父母一方为军队集体户籍或复原、转业军人户籍已迁入我省,考生本人户籍在我省。2、考生按收养规定被户籍在我省的人收养,考生户籍已作为被收养人迁入收养人名下;3、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入川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干部和职工,考生本人户籍随之迁入我省。
第三,不是以升学为目的、不属于弄虚作假且情况特殊并要求在我省报名的考生,由考生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县级招考委牵头组织审查后,报市级招考委批准,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