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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0-6-30 【字体:小 大】
2010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

 
笔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8月1日
具体时间安排为:
7月3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8月1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历史、地理、政治)
                          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刑法学、民法学)
8月1日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本次考试笔试考场全部设置在省城太原,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机关的,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基层公安、司法机关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按录用指标的4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50%。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按照《2010年山西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教育入学考试加分登记表》的样式,一式三份于7月9日8:00至7月10日18:00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普通高校毕业证(均为原件)以及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403房间(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97号太原师范学院内,联系电话:0351—4060171、4121281)进行加分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过期后将视为自动放弃。
如面试人数不达录用指标2倍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2:1,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面试的平均成绩。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如同一职位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2人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面试的平均成绩。
五、录取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其中,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机关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基层公安、司法机关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按录用计划的2倍确定推荐人选(不足2人的,等额确定),按规定经相关院校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复试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招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考核(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员,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它
试点班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法律硕士层次的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
 
2010年7月1日
 
附件1:
1、山西省基层法院机关定向招录职位表(第二学位试点班)
2、山西省基层检察院机关定向招录职位表(第二学位试点班)
3、山西省基层公安机关定向招录职位表(专科试点班)
4、山西省基层公安机关定向招录职位表(第二学位试点班)
5、山西省基层公安机关定向招录职位表(法律硕士试点班)
6、山西省基层司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表(专升本试点班)
 
 
 
附件2:
2010年山西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教育入学考试加分登记表
报考职位: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
 
一寸照片
出生
日期
 
身份
证号
 
毕业
学校
 
毕业
时间
 
退伍
时间
 
 
 
 
 
 
 
 
 
 
 
 
 
(公章)
审查人签名                              
备注
 
附件3:
咨询联系电话:
省委组织部:0351—401935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51—3083737
省教育厅:0351—4060171
省公安厅:0351—3659106
省司法厅:0351—2681119
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9662 7337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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