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天津高考 - 正文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2014天津高考录取顺序批次安排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4-5-31 11:17:33

、录取
1.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分批次组织实施。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本科批次,国家试点学院志愿,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本科一批(含A 类高校和B 类高校)、本科二批A 阶段、本科二批B 阶段、本科三批A1 阶段、本科三批A2 阶段、本科三批B 阶段、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A1 阶段、高职(专科)批次A2 阶段的顺序进行录取。提前本科批次为军队、武警、公安等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高校或专业;国家试点学院志愿栏仅限已参加天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试点学院招生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本科一批A 类(B 类)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栏,仅限已参加本科一批A 类(B 类)高校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本科一批为部委属高校、“211 工程”高校和经批准参加
-10-
本批录取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本科二批A 阶段为坐落在省会及计
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
或专业;本科二批B 阶段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含部分本市独立
学院);本科三批A1 阶段为坐落在本市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
的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本科三批A2 阶段为其他
坐落在省会及计划单列城市的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
业;本科三批B 阶段为其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高职(专科)批次A1 阶段为坐落在本市的高职(专科)院校或
专业;高职(专科)批次A2 阶段为其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
业。
3.高校在津录取新生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
有关规定。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
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
例,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4.本科一批(含A、B 类高校)、本科二批(含A、B 阶段
高校)、本科三批(含A1、A2、B 阶段高校)、高职(专科)批
次(含A1、A2 阶段高校)录取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办
法。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
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
-11-
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
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当若干名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但单科分数不同时,计算机
投档系统分文理、按规定的科目顺序分数进行排序投档,文史类
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的科
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外语”。
5.在津招生的高校应构建对学生的多元评价体系,选拔符
合本校培养要求的学生,为学生多方面展示自己提供空间。高校
招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内涵主要包括高校对学生的学业多元评价和
非学业多元评价。录取时,高校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高考成绩
为主要录取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电子档案中呈现的学
业评价和非学业评价内容,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6.在津招生的高校在投档考生范围内,以高考成绩为主要
录取依据,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
价结果,自主确定录取实施方案。
7.本科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
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
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
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市高招办为在
津招生高校提供符合条件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服务,组织管理招生
-12-
录取工作,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在津招生计划和招生章
程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章程的行为。
8.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工作,实行根据考生志愿,市
高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院校德智体美全面考核、
择优录取的办法。民办高职院校可以自主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9.各批次录取时,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由高校审查录取。高校要尊重考生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正确
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
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录取过程中,考生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
参加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一批院校志愿,
只能参加本科三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二批院校
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如放弃本科三批或高
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可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县招
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可允许其放弃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