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三校高职”考试语种及科目
考试语种为:汉语言(民考汉)语种。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均采用网上评卷的试卷模式,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组单独命题、网上评卷。
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进行测试。对不合格者,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但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考试时间
1、2015年报考普通高考的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按普通高考相关招生规定执行。
2、2015年报考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的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7日 |
9:00-11:30
语文 |
15:00-17:00
数学 |
6月8日 |
|
15:00-17:00
英语/汉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