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沈祖啸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7月3日拉开大幕。
记者7月2日从自治区招办了解到,首批录取的是本科一、二批提前批次(本科零批次),包括军警公安类、公办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该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3日至8日。
2012年,我区共有15.47万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比去年增长0.69万人。其中,文科生5.34万人,理科生9.57万人,三校生0.55万人;应届生13.41万人,历届生2.06万人。
2012年,区内外1300余所普通高校在我区计划招生12.3万余人,计划总数较去年同期增加约4000余人。
根据自治区招办规定,在今年的录取工作中,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高校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
据了解,高校招生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为了加强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录取程序操作,录取新生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
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
据悉,为保护高分考生利益,允许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分数级差要求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允许生源未满的高校调剂录取高分考生。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自治区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规定,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另外,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做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自治区招办特别提醒考生及其家长,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继续实行网上多次征集志愿,录取期间将在新疆招生网及时公布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招生计划情况,请各族考生密切关注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进程安排和工作动态,以免错过选择机会。
自治区招办重申,考生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和新疆招生网及其他指定媒体查询相关录取结果信息。
除此之外,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可同时查询,考生及其家长可就近到所在地、州(市)招办接待分站查询,也可通过相关院校接待分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