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16名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网站公告并作出处理。
联系电话:0571-88907570、88907595。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18日
序号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
违规事实
拟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
15330101131270
文综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2
15330115199715
农艺类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3
15330111191521
高职数学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4
15330107130212
数学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5
15330714197507
医学护理类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6
15331012191929
高职数学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7
15331112193513
高职语文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8
15330216151421
英语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9
15330546111084
文综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0
15330755111000
文综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1
15330757152013
数学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2
15330757182268
英语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3
15330865130087
文综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4
15330970110189
语文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5
15330970130787
英语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16
15331088110700
自选模块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所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