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遵照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按投档顺序,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声讯台及教育部指定的网站查询。
2、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十七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设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五章 附录
第十八条 本校设有一个清真窗口,少数民族考生可酌情报考。
第十九条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89707874 010-80110996 010-80102167
学校网址:http://www.jtxy.com.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