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2013年高考将取消奥赛获奖保送大学政策。10月29日,记者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获悉,这一消息系误读,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高考加分项目。
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解释,有媒体关于“从明年开始,奥赛获奖生参加高考将不具有保送资格”的说法与两年前教育部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不一致。2010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协等部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学生,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高考成绩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全国中学生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据悉,该《通知》将在2014年起全面实施。
该负责人解释说,《通知》中同时指出,获全国中学生奥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协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就是说,只要在毕业当年进入全国奥赛集训队,就保留保送资格。”
此外,教育部还提出了“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在2011年秋季高一入学的学生适用调整后的新办法,此前进入高中学习的学生则执行调整前办法。那么,明年的高中毕业生,由于是在2010年秋季入学,就应按“老生老办法”享有原保送和加分政策。
据介绍,我市高考照顾政策在2011年再次“瘦身”后,已取消报考在渝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者,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