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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3-3-12 14:24:07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招生代码:1103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北京市教委。学院200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2002年被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院校;2003年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八所优秀院校之一;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成为“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重点高职院校之一; 2008年被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评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院校。201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验收,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示范性院校。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五十强高校”。
一、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无分校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
六、男女比例:不限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八、证书种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九、录取规则: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23月31日上午9:30—12:00对报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进行初试(笔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着重考查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初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倍人数参加复试考核。复试细则由相关专业所在的系根据专业特点制定。
    3、考生的平时成绩(包括高中生的高中会考成绩和中职生中职阶段的第二和第三学年的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占总分的5%;满分50分。初试成绩占总分的40%,折算后的满分为400分。复试成绩占总分的45%,满分450分。考生的获奖,取得的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有关文艺、体育、美术等特长合计占总分的10%,满分100分。合计折算后的总成绩满分1000分。
    4、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综合评定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对肢体残疾较重的考生,工科专业一般不予考虑录取。
    6、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干部、文艺、体育成绩突出者等有特长的考生。
    7、退役军人报考我院的自主招生,在初试时按卷面分值加分15分。
   8、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再报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
十、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成立监察组。
    2、学院自主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在本次自主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北京市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追究责任。
十一、关于就业: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08年被北京市评为示范就业指导中心,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五十强高校”,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与有关用人单位建立了良好、稳定、广泛的联系,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其中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为订单培养专业,学生毕业即有工作单位。
十二、录取结果的公布:被录取的考生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学费标准: 60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900元/人.学年(六人间)、550元/人.学年(八人间)。
十四、其它: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录取的学生一样,享有国家规定的同等待遇。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院设立奖学金:分为智育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办理助学贷款,并积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
十五、招生咨询电话:51511538;51511539       邮编:100042
学 院 网 址:
http://www.bgy.org.cn
自主招生网址:http://zzzs.bgy.org.cn:8080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3 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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