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度天津农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农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http://www.tjau.edu.cn E-mail: tjauzb@126.com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邮政编码:300384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邮政编码:300380